建立和健全教師教學工作量制度,是教學管理的一項重要措施。為了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,穩定教學秩序,提高教學質量,為教師的工作考核、職稱晉升提供依據,結合本校實際,特制訂本辦法。
一、工作量标準
1.教師年度教學工作量标準為:教授、副教授324課時,講師288課時,助教252課時。
2.教學科研崗人員,完成教學工作量超出規定标準教學課時數的,每标準課時分别按正高80元、副高70元、中級60元、初級50元計發超課時津貼。
3.教學科研崗人員年度教學工作量完成不足100%,以其獎勵性績效工資檔級标準作為基數,按完成比例計發獎勵性績效工資。
4.經批準正式擔任的教研室主任,全年須完成标準教學工作量的75%。
5.二級學院院長、副院長應執行教學科研崗獎勵性績效工資标準,教學工作量标準為108課時。全年教學工作量超過108課時、不超過288課時的部分按超課時津貼标準計發;全年教學工作量超過288課時、不超過324課時的部分按超課時津貼标準的50%計發;全年教學工作量超過324課時的部分不再發放課時津貼。
6.教學科研人員,選擇科研崗位的,全年須完成标準教學工作量的20%,全年教學工作量超過20%、不超過50%的部分按超課時津貼标準計發;全年教學工作量超過50%、不超過70%的部分按超課時津貼标準的50%計發;全年教學工作量超過70%的部分不再發放課時津貼。選擇科研教學崗位的,全年須完成标準教學工作量的40%,全年教學工作量超過40%、不超過70%的部分按超課時津貼标準計發;全年教學工作量超過70%、不超過100%的部分按超課時津貼标準的50%計發;全年教學工作量超過100%的部分不再發放課時津貼。
7.管理崗和其他專業技術崗人員無教學工作量要求,如兼任教學工作,原則上全年教學工作量不超過标準工作量的50%,課時津貼按教學科研崗人員超課時津貼标準計發;全年教學工作量超過50%、不超過70%的部分按超課時津貼标準的50%計發;全年教學工作量超過70%的部分不再發放課時津貼。
二、工作量計算
1.擔任全過程教學的工作量(标準課時,下同)=計劃學時數×折算系數。折算系數見下表。
2.公共課和一般專業課以50人為标準班額,30-50人的教學班,按标準課時計算,超過50人的教學班,每增加1人,增加實際教學工作量的0.8%,200人以上教學班,按200人計算。
3.因招生、轉專業等因素形成不足30人的自然教學班,按标準課時計算。
4.因選課等因素形成16-30人的教學班,按标準課時×0.9計算;15人以下的教學班,按标準課時×0.8計算。
5.單獨開班(20-50人)的重修課,按标準課時計算,超過50人的重修課,每增加1人,增加實際教學工作量的0.8%。
6.外語專業課以30人為标準班額,20-30人的專業課教學班,按标準課時計算,超過30人的專業課教學班,每增加1人,增加實際教學工作量的0.8%。
7.殘疾學生以10人為标準班額,超過10人的教學班,每增加1人,增加實際教學工作量的1.2%,70人以上教學班按70人計算。在折算後課時的基礎上,增加15%的特教工作補助。
8.殘健融合教學班,每增加1名殘疾學生,增加實際教學工作量的1.2%。
工作量折算系數表
序号 | 類 型 | 折算系數 | 同期重複 授課系數 |
1 | 公共基礎課、專業理論課的新開課 | 1.2 | 1 |
2 | 公共基礎課、專業理論課 | 1.1 | 1 |
3 | 實驗課、視唱課、合唱指揮課、即興伴奏課、體育課、美術技能課、書法課、音樂大組課、音樂欣賞課、公共音樂課 | 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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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 5-10人音樂專業課、10-15人舞蹈專業課 | 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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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 4人以下音樂專業課、9人以下舞蹈專業課 | 0.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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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 常規專業技能訓練課 | 0.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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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其他工作量認定
1.制定(含修訂)一門課程的理論與實踐教學大綱核算4課時。
2.教師每年開設的“教學研究課”和“教學觀摩課”達到3次核算為6課時;達到4次核算為8課時,每學年超過4次以上的公開課不再計入工作量。
3.由學校組織優秀教師在全校範圍内開設的“教學示範課”每次按3課時計入工作量。
4.受聘擔任新入職教師導師的教師,期滿考核合格每學期計算10課時教學工作量。
5.教育及專業見習、美術寫生:帶隊指導教師每天2課時,按實際天數核算。
6.校内集中實習:教師每指導1名學生核算2課時,按實際指導學生數計。
7.校外蹲點實習:教師蹲點指導學生實習每天2課時(每次蹲點指導半天以上),按實際蹲點天數核算,每名教師每周不超過10課時。
8.指導畢業設計(論文):本科畢業設計(論文)理工科每篇核算8課時,文科每篇核算6課時,專科畢業設計(論文)每篇核算4課時。
9.指導大學生實踐創新訓練計劃:經教務處審批準予結題的項目,每個國家級項目核算20課時,省級項目核算10課時,校級項目核算8課時。
10.指導學生學術科技創新類活動(如挑戰杯、“互聯網+”大賽等):每個國家級項目核算50課時,省級項目核算35課時,市級項目核算10課時,校級項目核算5課時。
11.指導學生參加學科競賽、職業技能競賽、展示(如大學生英語演講、藝術展演、體育競賽、自然科學知識競賽、社會實踐競賽等):每個國家級項目核算40課時,省級項目核算30課時,市級項目核算8課時。
12.指導暑期社會實踐:每個校級重點團隊項目核算20課時,校級中心團隊項目核算15課時,校級小分隊項目核算10課時。
13.指導學生社團活動:每個校級社團每學年核算10課時。
四、附則
1.多名教師同時指導一個項目的,按照項目核算總課時,由項目負責人提出具體課時分配意見。
2.如同一項目同時歸屬多個級别,則按照最高級别核算課時,不予重複計算。
3.本辦法自正式頒布後實施,由學校教務處、十大菠菜网正规平台負責解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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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一八年五月三日